【強制檢疫】內地及澳門抵港人士 已打齊2針疫苗家居檢疫可減至7日
發布時間: 2021/08/05 22:44
最後更新: 2021/08/05 23:22
政府今日(5日)公布因應新冠疫情最新情況,調節及澄清從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、澳門及台灣來港人士的檢疫及檢測安排。
港府早前發稿指,在抵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澳門的人士,將不能透過「回港易」計劃回港。他們抵港後必須進行家居強制檢疫14天。因應已完成疫苗接種而調整強制檢疫期至7天的安排並不適用。
然而,香港政府今日晚上發稿澄清,抵港當天及之前14天曾逗留在內地或澳門的已完成疫苗接種人士,只須接受7天家居強制檢疫,其後7天自行監察。
有關安排如下:
未完成疫苗接種人士的檢疫安排
抵港當天及之前14天,曾逗留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或澳門的未完成疫苗接種人士,須在抵港後接受14天家居強制檢疫,在檢疫期間須在抵港第3天、第7天和第12天,以及完成檢疫後的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。
抵港當天及之前14天曾逗留台灣的未完成疫苗接種人士,須在登機來港前72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,抵港後須於指定酒店接受21天強制檢疫,在檢疫期間接受4次檢測。
已完成疫苗接種人士的檢疫安排
從內地、澳門及台灣的抵港人士,如果已完成疫苗接種,其強制檢疫期將可繼續按既定安排獲得縮短。
抵港當天及之前14天曾逗留在內地或澳門的已完成疫苗接種人士,只須接受7天家居強制檢疫,其後7天自行監察,在檢疫期間須在抵港第3天和第5天,以及完成檢疫後的抵港第9天、第12天、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。
在有關期間曾逗留台灣的已完成疫苗接種人士,須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14天強制檢疫,在檢疫期間接受3次檢測,其後7天自行監察,並在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。如有關人士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認可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紀錄,則只須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7天強制檢疫,在檢疫期間接受2次檢測,其後7天自行監察,並在抵港第9天、第12天、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。
加強檢測安排
因應目前疫情,政府將由8月9日起要求曾逗留除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或澳門人士,在登上民航客機來港時,須出示預定起飛時間當天或之前3天內進行的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。未能出示有關陰性檢測結果證明的人士將不能登機來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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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梓蔚